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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潼区作为西安东部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区域,正全力推动乡村产业升级与人居环境提质,村将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乡村振兴核心发展方向,解决村庄发展受多重基础设施与民生发展瓶颈制约,产业发展基础薄弱,群众增收渠道有限等发展难题。
村属山塬台区地貌,辖区内沟壑纵横的地形特征,导致村内生产道路、基础设施建设不足,现有基础条件成为制约村庄发展的核心桎梏。
其一,村内道路交通体系薄弱,下刘组、上刘组等核心区域生产及生活道路多为土路或简易砂石路,路面狭窄、坑洼不平,雨天泥泞湿滑、晴天扬尘严重,严重影响村民日常出行和农业生产物资运输。尤其是石榴、小麦、玉米等主要农产品外销的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突出,导致物流运输成本高、效率低,直接制约了农户的农业收入。因此,急需新建生产道路,改善交通条件,降低运输成本,提升农业生产效率。
其二,村内缺乏完善的雨水排放设施,现有排水系统简陋且配套不全,主要为农村居民日常雨水排放服务的能力严重不足。雨季时,大量雨水无法及时排出,村内积水频发,不仅加速道路损坏,还容易造成农田渍涝,威胁农业生产稳定性。同时,雨水积滞、排放不畅的现状也导致村庄人居环境脏乱,影响村民正常生活。因此,急需新建农村居民日常雨水排放渠,完善村内雨水排水体系,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村庄居住环境整洁。
其三,村庄民生发展存在短板,共604户2198人,其中:低保户是13户,26人;脱贫户是44户,116人;丧失劳动力是5户,5人;无劳动能力是23户,23人;半劳动力是35户,35人;普通劳动力是484户,1993人。主要收入来源为传统农业种植,收入渠道单一、抗风险能力弱,村内富余劳动力尤其是脱贫人口、低收入人群的就地就近就业需求迫切,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的任务依然艰巨。
在此背景下,为破解下村基础设施薄弱、产业发展受限、群众增收困难的发展难题,夯实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,临潼区街道办事处紧扣国家、省、市以工代赈政策导向,立足下刘村发展实际与群众迫切需求,谋划实施本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以工代赈项目。项目依托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,聚焦道路硬化、排水渠新建等核心基础设施补短板,同步通过以工代赈模式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,既契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要求,更能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村内落地见效。
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生活富裕,而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下刘村乡村振兴的关键短板。项目新建6270.88米硬化生产道路,将彻底解决村内“出行难、运输难”问题,打通农产品外运和农业生产物资进出的交通脉络;新建1222.80米盖板雨水渠,将有效解决农田渍涝和村内雨水排放不畅问题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奠定基础。基础设施的完善,将进一步激活村内特色种植等产业潜力,推动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,助力实现产业兴旺、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,让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地生根。
2.3.7 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扎实,石榴、猕猴桃产业可行性突出
(1)公开原则
必须坚持招投标工作的高度透明度,实行招标信息、招标程序公开,保证每一个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地位,能够获取同等的招标信息,了解招标的所有条件和相关要求。
(2)公平原则
给予所有投标单位平等的机会,保证享有同等的权利,并相应履行同等的义务。
(3)公正原则
进行评标时,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单位。
(4)诚信原则
招投标各方必须以诚实守信的精神行使各自的权利,履行各自的义务,确保招投标各方的利益均衡,确保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均衡。
(5)独立原则
招投标各方必须保持各自的独立性,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需要,自主决策,不能受到外部任何因素的影响与干扰。
(6)接受行政监督原则
在招投标过程中,招投标各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定,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进程的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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